(抗击新冠肺炎)云南延长受疫情影响商业、房地产、工业等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限
中新网昆明3月3日电 (缪超)记者3日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云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,属商业、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的可最长于1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,属工业项目的可最长于2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。
图为云南昆明一在建地产项目(资料图)。 钟欣 摄
此前,在云南省政府公告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“一级响应”期间,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启用先行用地保障,对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急需使用土地的,根据需要先行使用。同时统筹云南省土地指标,对疫情防控应急建设项目,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,两项指标挂账使用。
疫情防控期间,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主动对接了项目投资主管部门,开通用地报批绿色通道,做好云南省“五网”和“补短板、强弱项”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,重点做好“能通全通”和“互联互通”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。期间,云南省共批准建设项目用地2.94万亩。
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采取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、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使用土地,对符合《划拨用地目录》的,可按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。
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,属商业、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的可最长于1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,属工业项目的可最长于2年内缴纳土地出让金,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小于规定最长期限的,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,可根据项目受疫情影响实际调整合同缴纳期限,适当延期缴纳。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,疫情持续期间不计算土地出让金未缴纳部分利息和滞纳金。(完)